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:用人单位无权向劳动者收取押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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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:用人单位无权向劳动者收取押金

发布时间:2013/1/10  浏览数: 1153 次  浏览字体:[ ]
  

    近日一位农民工朋友向本报反映:他在唐山市丰润区韩城镇的建筑工地打工,建筑队老板对100多位农民工强行收取了保险费、安全帽使用费、工具使用费和饭卡费用,每人总计约180元,而且不肯开收据,也不说入的什么保险。还有安全帽,工地上100多人,就20多顶安全帽。建筑队老板收取这些费用合法吗?

  正一律师事务所赵新来律师解答:建筑队老板收取这些费用是违法的,农民工和建筑老板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,按照劳动部出台的有关规范性文件,不允许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任何押金或者其他类似财物。至于保险费,要由劳动者自己决定是不是投保,不能强制收取。遇到类似情况时,农民工朋友们可以用法律维权,另外,要向用人单位索取收据,可以作为以后维权的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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