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人单位能够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、抵押金吗?
您的位置:首页 >> 浏览文章

用人单位能够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、抵押金吗?

发布时间:2009/12/12  浏览数: 2678 次  浏览字体:[ ]
  

用人单位能够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、抵押金吗? 

    答:用人单位不得向被招用的求职者收取集资款、保证金、抵押物等财物,不得扣押求职者的身份证件。如有违反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财物或者证件,并处以所收财物价值五倍罚款。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 

  友情链接  
宿迁离婚网 宿迁刑事辩护网 宿迁律师网 南京劳动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豫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
车辆违章查询 沭阳律师网 人事仲裁网 中国法院网 劳动仲裁 南京劳动保障网 劳动仲裁网 劳动仲裁
劳动保障部 江苏劳动保障 宿城区劳动局 宿迁劳动保障网 宿迁法律顾问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
设为主页  |  收藏本站 |